新華網廣州10月28日電(記者 毛一竹)“首都機場7·20爆炸案”被告人冀中星要求公開其投訴的毆打致殘案的複查結論,分別對東莞市政府、廣東省公安廳提起行政訴訟。記者從東莞市中級人民法院瞭解到,法院已受理冀中星訴東莞市政府票貼不履行政府信息公開法定職責一案。另一起冀中星訴廣東省公安廳的案件,已被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駁回。
  冀中星代理律師劉曉原說,7月20日,北京首都國際機場爆炸案發生後,東莞市政府召開會議併成立專案組,對冀中星投訴的毆打致殘案進行複查。8月,冀中星委托代理人向東莞市政府遞交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書,要求公開複查結論。但此後近3個月沒有收msata到東莞市政府的回覆。
  10月16日,冀中星向面膜東莞市中院提起行政訴訟,要求法院判令東莞市政府對其遞交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予以回覆。東莞市中院經審查認為,該案符合立案條件,並於10月25日決定受理。劉曉原告訴記者,28日收到了東莞市中院快遞的案件受理通知書。
  另一起冀中星訴廣東省公安廳要求公開複查結論的行政訴訟案件,廣州市中院已裁定不予受理,但裁定書尚未送達。廣州市中院認為,冀中星提出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是對刑事案件偵查進展的瞭解,不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調整的範系統家具圍,因此不予受理。
(編輯:SN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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